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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民推薦系列/新移民之聲:百分之一百零一的信任】

文/李紅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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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民推薦系列/新移民之聲:百分之一百零一的信任】

文/李紅梅

  因為結婚的關係,我從中國來到台灣的花蓮將近要13年了。結婚沒多久,就發現老公有暴力的傾向,剛開始幾乎都被他關在家裡,家對我來說就像監獄一樣,很難有接收外界資訊的管道。當時感到相當徬徨,這樣的生活過了一陣子,才有認識的朋友介紹基督教女青年會(YWCA)給我,做些婚姻、生活上的諮詢,接觸YWCA 2、3年後,確定要離婚才正式認識華美,由她陪著我一起處理離婚的事情。認識她後,才發現這個人做事方法和一般的社工完全不一樣,對工作特別地負責與付出,不管是姊妹的事,還是朋友的事,她都當成自己的事一樣用心,在她的幫助下辦好離婚之後,我才開始有機會認識更多新朋友、接觸不同群體,找到在飯店裡做房務管理的工作,能夠好好照顧自己和女兒,安心地獨立生活。

  以前還在中國的時候,當地的政府官員都是被指派的,到了台灣幾年後,才知道中國也慢慢有一些選舉自由。像村長現在是可以讓村民自己投票選出的,只是照理說,村長候選人應該逐戶拜訪,讓人知道為什麼要選他,但在我的家鄉不是這樣,就是用花錢買票的方式選舉,根本就不是為了村子好才出來選村長,所以當我拿到台灣身分證後也都沒有參加台灣的選舉,我不喜歡,覺得選舉不關我的事。

  但當知道華美要出來選縣議員的時候,我反而很開心、很主動的想要幫她,因為自己是先認識這個人了,覺得她做人成功,才會想幫她。那天和其他移民姊妹陪她去登記參選的時候,看到她講話樣子,還有聽她講話的內容,好多姊妹都跟我一樣,不知不覺地感動到流眼淚,那種在現場親眼看到認識的、正直又熱心的朋友,為大家站出來講話的感覺真的很棒,我覺得她是最夠資格出來選議員的人,是真正會為新移民姊妹們做事的人。

  我是一個做事情很容易投入的人,會想辦法盡可能地幫她,自己想到用發文宣的方式幫忙。早上七點半送孩子去上課後,我會在女兒幼稚園門口發文宣,然後趁九點上班前,利用大約七點半到八點半這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沿街發文宣。自己會想說不要把文宣放在信箱裡,擔心被人家隨手丟掉,會盡量把文宣插在門縫上,讓人家開門就能看到,遇到有的住戶提醒我不要弄破他們家的紗門,也會在下次發文宣的時候特別注意,避免給其他住戶帶來困擾。

  我還會在教會小組聚會的時候,隨身帶著華美的文宣,講到自己近況的時候自然地把文宣拿出來,分享以前華美幫助自己的經驗,介紹華美給大家認識,希望自己身邊的人也都能支持華美。幫助華美的過程中,發現一定要有勇氣去介紹華美,過程中能和很多各式各樣的人互動,其實還蠻好玩的,只要自己夠誠懇,保持友善的笑容,從簡單的打招呼開始,就算是不認識的人,也會給妳好的回應。

  還有些文宣我不是用發的,而是找地方張貼或擺放。比方說我家的信箱就在電梯旁邊,所以只要把華美的海報貼在信箱上面,其他住戶等電梯的時候就會看到,放在社區保全前面的櫃台上也有同樣的效果,我還說服住家樓下朋友開的早餐店,貼一排文宣在煎台前面,有的時候,我會遠遠地觀察這些地方,發現只要有貼文宣,總會有人願意停下腳步,認真地看看華美是誰,對華美多些認識。

  記得有一次到另一個老鄉家發文宣,去拜託她和她的朋友支持華美,她的朋友就問說我是不是收了錢,才會這麼熱情地幫華美拉票,我回答說沒有,是因為華美曾經幫助過我,加上我們認識也有四、五年了,看她不管在工作上跟新移民姊妹、老人家、小孩子、青年互動都是一樣熱忱,那種態度深深感動到我,才會這麼支持她。

  很奇怪,選舉為什麼都要跟錢有關係?

  像我到一個在市場賣東西的移民姊妹那裡發傳單的時候,那位姊妹也跟我說有幾位姊妹已經被問到能不能買她們票,讓她很擔心,我聽到就跟她說不要擔心,反而要讓那些姊妹們知道,「選錢」跟「選人」,當然是「選人」比較重要,要選會做事、會熱忱服務的人才值得,用來買妳票的那幾千塊都是暫時用一下就沒有了,以後妳遇到什麼困難,那些買妳票的人真的會幫忙嗎?我覺得,我們移民姊妹在台灣力單勢薄,當然要選對新移民工作認真、熱忱的人才可以。

  當然,會有不認識的人問我為什麼被華美幫助,我也不介意地說以前老公有暴力行為的事,那是因為我覺得自己早就走出來了,那些都是過去的事,有的時候,我也會說自己的經驗給沒有走出來的姊妹們聽,是希望讓她們看到我的例子後,自己也能勇敢的走出來。

  我們做什麼事情都要有勇氣,不要一下子就被打敗了,只要有勇氣走出來,過程中會有很多貴人幫助,也會讓自己更懂得珍惜別人對自己的好,或是延續這個好去幫助別人,像我對華美就是這種感覺,華美對我來說太重要了,她感動我,讓我對她很信任,百分之一百零一的信任,讓我想要幫她,就像幫自己一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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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第十九屆縣議員 無黨無派,社工參政,在地公民團體推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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